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認證
  • 評量簡介
  • 評量架構
  • 評量流程
  • 申請須知
  • 收費標準
  • 線上申請

一、緣起

『公司治理』為國際金融與資本市場管理極為重要的基礎建設,除了透過法規及專業守則來建立公司內部的治理架構之外,最有效的方法是市場的投資者將公司治理機制的良窳納入投資決策的依據。為了達到此一目的,市場上必須要有能夠反映企業在公司治理執行狀況與成效的評量資訊,以利投資者從事投資決策,進而發揮市場投資者的影響力。

二、發展歷程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自2005年7月推出「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服務,為國內第一套公司治理制度系統性檢視工具,也是唯一由獨立第三方機構所執行之公司治理專業評估單位,並對通過的受評公司授予認證。經過十餘年來的發展及與公司互動的實務經驗,評量系統逐年強化修訂,可謂已達成熟,其發展階段整理摘要如下:

年度

服務內容

2005

正式推出「CG6001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服務。

2008

1.提供「CG6004通用版」、「CG6004進階版」兩類評量服務,分屬不同層級授證。
2.推出「CG6004金融業公司治理制度評量」,強化檢視風險治理制度,提供金融相關產業評量服務。

2010

1.強化「CG6006進階版」評量檢視內容,提高認證要求。
2.推出「CG6006國營事業公司治理制度評鑑版」服務。

2013

推出「CG6008人壽保險事業公司治理制度評鑑版」服務

2014

推出「CG6009產物保險事業公司治理制度評鑑版」服務。

2015

接軌國際標準,推出「CG6010(2015)公司治理制度評量」,通過認證的公司,其治理程度已達國際認定之優良水平。

2019

推出「CG6012(2019)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服務。

2021

強化「CG6013(2021)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檢視內容及標準,新增ESG及永續發展議題之指標與構面。

2023

強化「CG6014(2023)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指標內容及調整給分方式,增加「永續發展與治理」構面之指標題數與權重。

 

三、趨勢因應

2012年起,東南亞國協推出公司治理計分卡(ASEAN Corporate Governance Scorecard),針對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這六個市場的前百大企業,進行年度式的公司治理調查。全部都是以公開資訊為參考依據。根據評分狀況,評等各國等第。其執行目的在引起國際投資人目光,及有效吸引國際資金的投入,為亞洲區重要的公司治理評估工具。

2015年起,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同樣以公開資訊的內容,開始針對國內所有上市櫃公司進行「公司治理評鑑」,並發布年度評鑑結果。此舉將有效提升上市櫃企業的公司治理意識與落實。

2023年3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強化企業永續發展、營造健全ESG生態體系,於「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及「公司治理藍圖」所建構之基礎下,規劃以「治理」、「透明」、「數位」、「創新」四大主軸,推動企業永續發展之行動方案,可以見到對公司治理、ESG及永續發展之要求逐年提升且受到重視。是故,本協會於2023年新版本之指標修訂,除參酌國內外公司治理相關辦法及趨勢外,更強化永續發展與治理等相關議題,對評量架構及指標內容作全面性的提升,接軌國際標準,以服務國內上市櫃公司更上層樓。

四、【CG6014(2023)釋義】

「C」,代表Corporate,公司;

「G」,代表Governance,治理;

「6」,代表評量六大構面:

「14」,代表評量指標第十四版(評量指標逐版更新)。

「2023」,於2023年發布該版本內容

五、認證分級

(一)CG6014(2023)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標準」認證

(二)CG6014(2023)公司治理制度評量「優等」認證

(三)CG6014(2023)公司治理制度評量「特優」認證

六、評量效益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自 2005年起,持續提供專業的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服務,累積豐富的執行經驗,至今已服務300多家次上市上櫃企業。透過國際標準的評量工具、縝密詳實的互動交流,提供企業最完整的評量服務,效益簡述如下:

(一)本協會之評量提供台灣唯一的認證服務,企業經評量驗證而達到授證標準者,將獲得本協會之認證證書,效期兩年。

(二)本協會之評量指標已達國際標準,企業透過評量過程,得以掌握國際最佳實務內容,可為強化治理體質的具體參考,以建立長期的競爭優勢。

(三)本協會之評量檢視治理架構及內涵之整體性,包含相關治理制度建置之完整性、制度運作之有效性、紀律落實情形與揭露之相關性及整體性。可為企業治理體質提供深入完整之診斷。

(四)本協會之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服務,將提供完整詳盡的書面報告書,可做為受評公司後續強化治理制度建置與落實之具體參考。

(五)本協會之評量執行委員深具專業閱歷,藉由實地訪評過程,與企業董事會成員、監察人與經理人員面對面的溝通,可協助企業經營者有效掌握及內化公司治理原則與精髓,是為強化組織整體治理概念之有效方式。

(六)本協會除對外公布獲得授證的公司名單外,並函送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列入企業徵信資料。不僅提供投資人參考,亦可有效鏈結所有利害關係人對企業之信任關係。

(七)通過本協會評量授證之公司,可獲得臺灣證券交易所評鑑系統的加分,有效提升評鑑評比的排行。

(八)本協會評量屬自發性,申請受評企業除獲取評量實質效益外,並可向所有利害關係人宣示強化公司治理之決心。

服務電話與傳真

電話:(02)2368-5465,分機117、207~211

傳真:(02)2368-5393

構面別

一、股東權益維護與平等對待

二、利害關係人權益尊重

三、資訊透明與揭露

四、董事會職責履行

五、永續發展與治理

六、公司治理文化

CG6014(2023)公司治理制度評量之架構,除參照OECD的架構外,特別加上「永續發展與治理」與「公司治理文化」構面,而「公司治理文化」構面有別於既有評估工具,如東南亞國協公司治理計分卡或公司治理評鑑。設計的目的在於,現有各種公司治理評估工具,皆以公開資料或書面資料為主,然而公司運作實務是無法僅依靠書面資料就能完全理解的,故依據本協會多年執行評量經驗,特設計有「實地訪評」之階段,以便深入瞭解公司治理文化實況。

 

 

申請資格

    1.申請公司治理制度評量積極資格

    • 已在證交所掛牌上市或櫃買中心上櫃(不含管理股票及興櫃股票)滿一年者。

    2.申請公司治理制度評量消極資格

      公司於申請評量當日以前6個月內未發生下列情形,始得接受申請公司治理制度評量:

    • 變更交易方法(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九條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十二條規定);
    • 停止買賣(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條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十二條之一規定);
    • 終止上市櫃(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十二條之二規定);
    • 負責人(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及總經理)因誠信問題被起訴(若為特許行業,另包括負責人受主管機關解職處分);
    • 未設置獨立董事;
    • 於評量申請或執行期間,發生或存在其它不宜列入評量之情事,由秘書處提交評量委員會主委指派委員成立小組審理。
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一式兩份

    2.評量作業協議書一式兩份

    3.公司法定證件影本乙份:(1)最新之公司變更登記表 (2)其他特許文件

    4.公司章程影本乙份

    5.企業信用報告正本乙份

    • 請受評公司自行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無須包含「企業信用評分」資訊)
    • 須於「完成線上自評作業日」以前提供
    • 金控偕同執行之子公司亦須檢附

一、收費標準

                                                        單位:新台幣()

申請公司類別

費用

金控偕同2家子公司

2,000,000

 

上市公司、上櫃公司

金控偕同第3家子公司

實收資本額

金額

100()以上

600,000

50 ~ 未達100

500,000

20 ~ 未達50

400,000

未達20

300,000

備  註:

  1. 金控公司須偕至少2家主要子公司一併參與評量,主要子公司依公司實際營運情況自行決定之。
  2. 若金控公司欲偕同第3家子公司一併參與評量,則第3家子公司之收費標準同於一般上市、上櫃公司。

二、付費方式

期別

支付期限

頭期款(10%)

完成報名後兩週內

評量餘款

啟動線上自評作業後一個月內


三、協會匯款帳號

第一銀行(007)公館分行

帳號:173-10-001168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系統建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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