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數位時代競爭法令應該更有彈性

【作者】    Shin Ji-hye
【資料來源】    Korea Herald
【發佈日期】    2019年 5月23 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南韓反壟斷監理機關的最高主管在5月23日與大公司開會後表示,為因應數位時代新服務與產品的出現,在實施競爭法令時會更有彈性。

公平貿易委員會(FTC)的主席金相九(Kim Sang-jo)和南韓15家公司最高主管召開閉門政策會議—這些是資產排名前11至34大的公司,包括韓進、CJ、錦湖韓亞(Kumho Asiana)、科隆工業(Kolon)、OCI與Kakao。

這是金相九上台後,第四次和大公司主管會面。他敦促領導者能主動強化公司治理,並且呼籲公平經營實務,諸如根除非法的內部交易案。

這次的會議重點是新科技公司出現後,FTC未來的角色與定位。

網路巨頭Kakao的執行長Yeo Min-soo也出席了這次會議。該公司最近被反壟斷機關納入觀察名單,原因是資產已超過10兆韓元(84億美元)。

金相九在會後引述Kakao的話告訴記者:「因為財團變得更多元化,南韓的競爭規則應該具有彈性。」

他補充說,如果FTC用制式規則來進行監理,而未考慮不同的規模、產業、及持續性存在的議題,那可能會所費不貲並導致失敗。

他說,「在數位社會,會出現過去前所未見的事業,比如以廣告或(大)數據交換免費服務。我們不能仍墨守成規。」

他說,隨著新科技公司的出現,FTC應該跟上全球趨勢。

他說,「我們將聚焦在打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不論公司的國籍或規模,都可以不受歧視。我們不會給予本土科技公司有利或不利條件。」

在閉門會議之前,Kakao的執行長Yeo告訴FTC和記者說,南韓競爭法令與規則某部分仍沿襲舊制,可能有礙於以資訊技術經營新事業的科技公司。

他呼籲政府在南韓科技公司與外國公司競爭時給予保護,如谷歌或臉書,後者經營時不需要遵循南韓法規,因為他們的伺服器不設在南韓。

他說:「我們還在努力並投資,與全球科技公司競爭,如谷歌、網飛與臉書,這可能對整個社會有關人工智慧、雲端與自駕車的領域影響深遠。」

「一旦我們落後且依賴科技時,就再也擺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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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190523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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