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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翻修訂收購綱領以保護少數股東
發佈日期:2018年9月19日
作者:Julia Irvine
資料來源:Economia
介紹者: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何佩諸委員
【作者】 Junko Fujita
【資料來源】 Reuters
【發佈日期】 2019年 6月 28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日本產業部會大幅修訂其合併收購的指導綱領,以強化在管理階層收購時對少數股東的保護,這個動作起因於重新聚焦日本公司的股東權利。
12年來首度修訂的建議,呼籲標的公司在發生管理階層收購時,要設立獨立的委員會評估交易案是否公平。
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在6月28日發佈新指導綱領時表示:「當管理階層從其他股東收購股票時,一般股東和公司管理階層不可避免地會有利益衝突。」
「藉由壓低支付給賣家股東的價格,管理階層可以直接獲利。」
METI說,獨立的委員會應該由外部董事及專家組成,以檢視交易條件。另,該綱領應該也要適用於當一家公司由其聯屬企業掌握多數控制權時,又試圖回頭買下該聯屬企業。
行動主義股東在日本已經獲得動能,他們抱怨抱持有大量現金的公司績效與報酬都不佳,儘管安倍晉三首相已經倡議要強化公司治理。
但是公司通常可以忽視少數股東的意見,鑒於日本交叉持股現象長期存在—公司彼此持股以鞏固生意往來。
【網址連結】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japan-shareholders-guidelines/japan-overhauls-buyout-guidelines-to-protect-minority-shareholders-idUSL4N23Z1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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