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英國公司更多破產保護

【作者】    Richard Partington與Heather Stewart
【資料來源】    The Guardian
【發佈日期】    2020年 3月 27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3月倒數第二個週末,英國衛報得知,值此抵抗冠狀病毒爆發之際,經由政府啟動破產法(insolvency laws)的緊急變革後,英國公司得到更大保護免於破產。

大臣們正準備宣布相關措施,給予公司更大的餘裕來繼續作生意,包括提供更多公司債權人的保護,以預防公司大量倒閉,失業驟增。

消息來源說,政府計畫要快速修正破產法,使其接近於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讓公司維持營運並延長還債時間。

消息來源說,商務大臣Alok Sharma要修正「不當交易」的規範—若董事知悉企業無法償還債務時仍繼續營業,就構成刑事犯罪。

政府已宣布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政策,試圖避免因疫情造成的衰退轉變而為大蕭條,同時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承諾英國會「照顧每位勞工」。

這週的新聞說,英國有47.7萬人已送出領取統一福利救濟金(Universal Credit)的新申請,引發了失業飆升的恐懼,由於實施嚴格社交距離的措施。
導致停業的行業進行裁員。

越來越多企業出現財務壓力,最新採取的步驟是協助正常經營的企業避免破產。

專家說,相關措施可能也包括中止債權人要求公司結束營運的能力。

推動變革的英國董事協會(Institute of Directors)主管公司治理部門的Roger Barker,他說:「很多公司想要繼續雇用員工,拿到政府支持的緊急貸款。但是若未來某個時點,未能讓公司破產,可能會讓個人擔負法律責任,這點或許造成他們卻步。」

「在目前的緊急狀況下,我們需要盡可能讓多數公司能繼續營運下去,提供就業、產品與服務,使經濟繼續運作。」

破產制度的根本變革需要立法,並可能會要求國會議員在休會後重回議場,儘管建議復活節假期可以延長。

競爭自由民主黨領導權的Layla Moran,已呼籲在危機期間,需要有更寬大為懷的破產制度,她說如果該制度使得某些公司度過風暴是件正確的事。

她說:「這項改變需要立法,而我們也有政治意願去實現。我們必須這麼做來保住工作。」

某些公司被批評在危機時刻繼續營業,然而已經存在普遍混亂現象是關於政府規定要減少的經濟活動有哪些。

在3月23日晚間的廣播中,首相強森呼籲社會大眾待在家裡,但他也說,如果工作很重要而且無法在家上班,是能出外工作。

【網址連結】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20/mar/27/british-firms-to-be-given-more-protection-from-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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