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會員登入
協會簡介
關於協會
歷任理事長
理監事名單
什麼是公司治理
新聞專區
最新時事
專家觀點
公司治理簡訊
電子報
出版品專區
判決選粹
公益出版品
出版品
卓越董事進修學院
公開課程
到府課程
證書班
研討會
董監聯誼會
評量專區
董事會績效評估
公司治理制度評量
認證
公司治理制度評鑑
公司治理制度輔導
授證公司
常見問題
會員中心
會員註冊與登入
入會說明與權益
忘記密碼
團體會員介紹
NEWS
最新時事
專家觀點
公司治理簡訊
電子報
加州州長簽署公司董事會多元性法案
發佈日期:2018年9月19日
作者:Julia Irvine
資料來源:Economia
介紹者: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何佩諸委員
【資料來源】 WBAL
【發佈日期】 2020年 9月30 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何佩諸委員
【簡介】
根據9月30日加州州長已簽署的美國第一份法案所示,上百家總部設在加州的公司,其董事會必須要有少數族群或性別的人士。
此多元性立法類似2018年的措施—要求董事截至2019年必須至少有1席女董事。也一如該措施,這有可能會面對保守團體在法院挑戰,因為他們認為此是個具差別待遇的配額制度。
支持者主張兩個理由:第一個是新冠病毒疫情對少數族群影響更大,第二個是在五月時佛洛伊德(George Floyd)被明尼亞波里斯的警察拘捕而殺死,引發了長達數週的不平靜及社會包容的呼籲。
加州民主黨眾議員Chris Holden(他也是該法案共同提出者)說,在佛洛伊德之死後,許多公司都提出支持多元性的聲明,但許多並未真正落實。
Holden說,「新法案象徵邁向族群平等的一大步。在某些公司已經領頭對抗這個固有偏差的同時,現在,所有加州公司的董事會將更能反應我們州的多元性。當族群多元的董事會比缺乏多元性的那些董事會績效更佳時,這就是一個雙贏。」
根據該措施,到2021年為止,會有超過660家總部設在加州的公開發行公司必須至少有1席「不具代表性的社群」董事。
具資格者為自我認同是非裔、拉丁裔、亞裔、大洋洲裔、美洲原住民、夏威夷原住民或阿拉斯加原住民,或者是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者或跨性別者。
該措施要求若有4至9席董事的董事會,到2022年底以前至少要有2席該類的董事。而9席以上的董事會則要有3席。若公司未遵循,初次違反時就會面對到10萬美元的罰金,累犯則是30萬美元。
在線上簽署儀式中,州長紐森(Newsom)說,能在有影響力的公司董事會上發聲,這對少數族群是重要的。
「當我們談及族群正義、談及賦權、談及權力時,我們就需要談談董事會的席次。」
公司多元性法案的文本引述拉丁裔公司董事協會的說法,他們說,在662間總部設於加州的公開發行公司裡,到今年有233家的董事會全部都是白人。近90%公司沒有任何拉丁裔的董事,雖然拉丁人占全州人口的39%。另外僅16%有非裔美國人的董事會成員。
唯一官方反對法案的人就是前加州公司部門(現隸屬於加州金融保護與創新部,原為企業監督部)的主管(commissioner of corporations)Keith Bishop。他反對該法的理由是,此法再搭配上現行的多元性法案一起,會使公司更想從也是代表性不足的社群成員中挑選女性,同時達到兩種配額的要求,但對未符合新法案資格的男性或女性反而有害。
【網址連結】
https://www.wbal.com/article/481364/170/california-governor-signs-corporate-boardroom-diversity-law
BACK PAG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