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王乙康說公司治理規範採取長期方法以獲得更佳成果

【作者】    Joanna Seow
【資料來源】    Straits Times
【發佈日期】    2019年 9月 23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新加坡教育部長王乙康9月23日表示,公司治理的相關規範與監理,需要迎合技術升級並關注風險。

王部長也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簡稱MAS)委員會成員,他表示,相關規範也應該考慮到產業發展階段,因為這會影響到它是普遍適用或針對特定對象的程度。

他說,就算規範與監理未必直接等於公司治理,它們仍是取得更佳成果的重要機制,比如保護小股東利益、鼓勵創新與把握機會。

因此,核心的問題就是:如何制定對長期有利的規範。

他說:「我們如何制定規範與執行監理,成為一門工藝,不只是處理當下的問題而已,還包括如何培育更有效、更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因此,規範制定者與執行者,像公司,也需要看長期。」以上言論是他在新加坡證券投資人協會(Securities Investors Association Singapore,簡稱Sias)所舉辦的第10屆公司治理週開幕時說的。大會活動到10月1日止,將舉行一連串論壇與研習會,主題是運用科技推動公司治理的方法。

王乙康表示,在制定規範時有三個考量點:

他在新達城新加坡國際會議展覽中心的活動中說,首先,需要技術中立,如此才能把顛覆產業及市場活動的科技進步納入考慮。

為充分說明他的論點,他引用證券暨期貨法(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該法是管理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活動的法條,不只在實體設施,也包括全電子平台。

第二點,要根據活動或個體所造成的風險,進行差別化管理。

最後,制定規範及檢討的方法,必須符合時代需求。

他指出,典型上有兩種制定規範的方法。一個是讓規則更詳盡、更有針對性及規範性,以處理複雜的狀況;另外一個則是認識到規則無法解決所有狀況,轉而將焦點放在規則的精神面與目標上。

他指出,去年新加坡政府進一步精簡公司治理守則,使其更朝向以原則為基礎,因政府判斷業界對守則的目標及精神已經更認識了。

現在,新加坡交易所(SGX)也正在檢討季報的作法,這件事美國也在做。

王乙康說,雖然這樣頻繁的揭露可提供對外部股東更多資訊,但是也會造成過度強調短期結果,犧牲了長期策略。這加諸了高昂遵循與成本負荷,卻收不到同等的效益。

去年,SGX就對這個問題進行諮詢,而現在正考慮作出回應。

王乙康也說,栽培良好的企業領袖及對投資人進行更好教育,還可以做更多的事。

他說:「敏銳的投資人可以分辨哪些公司值得把辛苦錢投入,哪些公司提供更佳的風險報酬抵換(trade off),這樣能鞭策公司治理標準有所改善。」

他說,公司不要那麼看重遵守規範,更要聚焦於爭取良好成果。

王乙康說:「良好公司治理不只嘉惠公司與利害關係人。若能廣泛實施,可以帶來對新加坡公司集體信任的氣氛。這很重要,因為會強化新加坡的品牌,對每個人開啟更多機會。」

維繫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信任,也是Sias執行長與理事長David Gerald所強調的。

他說,Sias的研究顯示,薪酬委員會在鼓勵政策更透明以及薪酬和績效間的關聯性方面,需要更積極。

他說,公司在告知股東其營運模式及所面對的機會與挑戰,這些方面也可以做得更好。

隨著未來局勢更為動盪、經濟放緩以及困擾加劇,「公司必須向外界清楚溝通立場,特別是當時機不好,需要與其利害關係人更多議合。」

他直言:「我們將採取更為積極的步驟,尋求更良好的溝通與議合。」

【網址連結】

https://www.straitstimes.com/business/take-long-term-approach-to-rules-on-corporate-governance-to-get-better-outcomes-ong-ye-k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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