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 財務揭露連結公司治理

【資料來源】    Scoop
【發佈日期】    2019年 9月 26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當我們投資上市公司前,需要取得該公司關於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的資訊。對奧克蘭大學35歲研究生、也是教員的Bill (Yijun) Shen而言,這代表拿到最正確的財務資訊。但是我們如何判斷公司未經查核而自願提供資訊的品質呢?

在9月底將以商學碩士頭銜畢業的Shen,做了一份研究,內容是公司自願性財務揭露品質與其公司治理品質之間的既定的關聯。

在紐西蘭,上市公司被要求以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報導其財務資訊。根據紐西蘭的國際會計準則(IFRS)及紐西蘭證交所(NZX)的要求,必須在公司財報強制揭露的GAAP盈餘之唯一項目是稅後利潤。

非GAAP的盈餘被視為財務資訊內的重要補充資訊,而且為管理階層所廣泛接受。非GAAP盈餘(比如稅前、息前利潤【EBIT】),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提供更清楚、更正確的公司財務績效面貌。此外,某些非GAAP的盈餘,要求按產業別揭露,以反應產業特性。因此,有關GAAP及非GAAP的資訊,對利害關係人決策而言一樣重要。

不像GAAP盈餘,非GAAP盈餘的揭露並未受到會計準則制定單位與規範訂定者太多注意。全球只有美國與澳洲兩個國家,設有規範監督非GAAP盈餘揭露行為,而南非則是唯一強制要求上市公司要揭露非GAAP盈餘的國家。除這些特殊例子外,非GAAP盈餘揭露,在全世界大多不是監管項目。

非GAAP盈餘揭露的正確與品質,留給公司治理一項未盡之責。紐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inancial Market Authority in New Zealand,簡稱FMA)曾對上市公司非GAAP盈餘揭露表示擔憂,因此在2012年發佈綱領,爾後於2017年修訂。

FMA在2012年列舉了10項原則,引導公司之非GAAP盈餘揭露行為。然而,該綱領對公開發行公司而言並不具強制性,故非GAAP盈餘揭露品質參差不齊的問題,仍是紐西蘭上市公司代解的問題。

Shen的學位論文回顧了FMA對公司非GAAP盈餘揭露的綱領,而且他也設了一個指數,來反應非GAAP盈餘揭露的品質。此外,他也試著尋找監督非GAAP盈餘資訊更高品質揭露的機制(比如公司治理)。

運用這個方法,Shen發現董事會規模、多元性與獨立性,和非GAAP盈餘揭露品質之間,存在正相關。

Shen於奧克蘭大學商業與經濟學院畢業的論文,名為《非GAAP盈餘揭露品質與公司治理:紐西蘭的實證研究》(Disclosure Quality of Non-GAAP Earning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New Zealand),顯示了良好公司治理品質是以董事會品質來衡量,在監督與型塑公司揭露行為上扮演重要角色。這是紐西蘭設計制度首次試驗兩者之間的關聯性。

Shen的研究對於想瞭解公司非GAAP盈餘品質可靠性的投資人與政策制定者非常具有參考性的。

【網址連結】

http://www.scoop.co.nz/stories/BU1909/S00735/financial-disclosure-linked-to-corporate-governanc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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