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永續性報告需要治理的觀點

【作者】    Alyson Genovese
【資料來源】    Corporate Secretary
【發佈日期】    2019年 10月 3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除非在公司治理結構的脈絡下討論,有效的公司永續性報導對決策才有用處。

2018年Ceres(Clouds and the Earth's Radiant Energy Sytem,雲與地球輻射能量系統)《揭露重要事》(Disclose What Matters)報告表示,公司永續性揭露越來越普遍—但不必然有意義。去年86%的標準普爾500公司發行永續報告,而且超過70%大型全球企業揭露資訊,係採用全球報告倡議(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標準,也就是目前最廣泛採行的永續性揭露架構。

令人遺憾地,該報告發現,公司解釋永續性與經營策略之間,當如何銜接方面,表現平平。

投資人與其他利害關係人想要知道,管理階層如何為改善永續績效而負責。財務分析師對董事會監督與責任的評估,是他們投資分析和決策中最重要的永續性議題。機構投資人將今年主題定為董事會對攸關營運之永續性問題的監督年—特別是氣候風險—當成議合最高領域。

這是因為對ESG議題有健全治理系統的公司,股價表現優於MSCI ACWI(All Country World Index,所有國家世界指數)。假如它們能夠衡量永續目標的進展情形,這些系統會是未來績效的指標。因此,超過80%的主流投資人依賴永續資料進行明智的決策。

提到有助於決策的永續性報導時,投資人想要公司揭露什麼呢?以下三點是最重要的議題:

展示董事會層級對重大永續性議題的問責力

當某項永續性議題被視為重大時,董事會在經營決策前,有責任針對該議題教育自己。揭露董事會對永續性的監督結構,展現了一間公司有多認真要求管理階層,負責落實有問題之議題的績效。這項資訊也顯示,針對策略、資本配置與風險,董事會如何將這些考量整合納入決策。

關注重大主題但不忽略新興趨勢

雖然最佳實務報導關注的是重大主題,但組織也應該注意新興議題可能影響其策略。透過有效的利害關係人議合達到良好平衡,繼而決定不管是現在或未來,與公司最攸關的永續性議題。

外部確信重大的永續性揭露

2018年,僅36%的標準普爾500公司對永續性報告作外部確信。外部確信指的是已揭露資訊具有高標準嚴謹及可信度,給予投資人進行投資決策時更大的信心。

Ceres建議,公司要運用獨立、外部建立的標準,來建構其揭露事項,以便進行比較,這對決策很重要。GRI的標準要求企業揭露每項永續性議題的管理方法:如何被管理、由誰管理,以及實施什麼政策、程序與計畫來緩和或加強所描述的問題。這讓投資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更能瞭解公司如何處理問題,以及他們是否超越最基本的法遵門檻,朝向真正有效管理。

投資人關心治理,因為他們關心透明、問責與績效。對有效和有助於決策的永續性揭露而言,它們必須展現公司的永續性策略如何整合進到其風險監督和公司問責的治理系統之內。

【網址連結】

https://www.corporatesecretary.com/articles/esg/31792/why-sustainability-reporting-needs-governance-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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