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獎酬工具 留住人才

2022/06/20 經濟日報 陳清祥

近年來上市櫃公司利用庫藏股及員工認股權等獎酬工具逐年增加。金管會繼去年5月及今年3月分別修正員工認購股權憑證及庫藏股適用疑義問答,於5月中預告修正相關規定,希望能提升企業發行員工獎酬工具之彈性,並強化審核程序及資訊揭露,以落實公司治理。

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之一,於全球人才短缺,跨產業、跨國都在激烈競爭人才之際,如何吸引及留住優秀人才,成為所有企業面臨之最大挑戰。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員工成為股東,幫助公司持續提升競爭力並創造價值,使員工得以獲得優渥的薪酬,中長期也可賺得股票增值,讓員工與公司利益一致,達到留才及激勵的雙重效果。

但是,員工獎酬工具曾出現弊端,主要包括:資方或董事為成為員工認股權的給予對象,而掛名集團內企業的員工。或利用員工當人頭認股,聲稱是留給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和未來新進幹部;由於沒有公開透明,容易形成黑箱作業。或是給予對象及數量,由高層拍板,欠缺明確的制度,未與個人表現和貢獻度等充分連結。

此次預告修正《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明定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者,應將受讓人資格之參考依據及審核程序,納入轉讓辦法。另外,修訂《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明定發行人應將發放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認股權人之參考依據及審核程序納入發行辦法。上述受讓人及認股權人之資格,至少應包括個人表現及績效等,發放審核程序則應先提報薪酬或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上市櫃公司已全面設置薪酬及審計委員會,上述發放審核究竟應由那個委員會負責呢?依前述問答集,係採分流審核:經理人部分,須先提報薪酬委員會;非經理人部分,須先提報審計委員會。

金管會為防弊及加強監理,將問答集之部分內容納入法規,冀望獨立董事能協助把關。立意為避免少數害群之馬將員工認股淪為給親信或是酬庸工具,卻將使全體上市櫃公司的獨立董事增加更多負擔。審計委員會除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財務業務等之審查外,公司治理3.0將增加風險管理之督導,再加上非經理人獎酬工具之審核,責任不斷加重。  

證交法14條之6俗稱「打肥貓」條款,希望透過薪酬委員會為董監事及員工薪酬把關。其實肥貓經理人並不多,薪酬委員會更重要的積極性任務是興利,督導公司建構具競爭力的員工獎酬制度,合理調高薪資福利、獎金,並善用中長期獎酬工具,如員工持股信託、員工認股權、公司買回庫藏股轉讓給員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達到激勵員工及留才效果。同時也要督導公司做好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傳承規畫。

金管會針對企業弊端提出解決之道,多半希望獨立董事能協助扮演監督角色。然而,依據先前的統計,獨立董事報酬九成以上低於200萬元,甚至低於50萬元的也超過五成;因應不斷加重的責任,如何合理提高獨立董事的報酬,讓優秀的社會賢達願意投入,應予高度重視。

另外,最關鍵的仍要依賴董事長及CEO的誠信正直、賞罰分明、公開透明,否則如有高層授意的掛名職務、利用人頭、績效造假等,將使內部控制因高層踰越而破功;而在擁有成千上萬名員工的大公司,內部稽核及獨立董事審核時也可能難以察覺。同時,更要透過獨立有效之檢舉制度及違規的重罰,以收嚇阻之效。(作者是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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